进门条
初进洪门新五祖 同时盟誓表真诚
长沙湾口连天近 渡过乌龙见太平
松柏两枝兄弟众 明箭结拜红花亭
二板桥头同吞果 斩吉除妖去宁仪
忠义堂前尔我在 木杨城内百万兵
福德祠里来响应 光复山河有洪英
洪字之暗语
洪门:洪字通称三八二十一。
洪字要示
三条大陆透长江 二十年来一样装
盘古至今有八卦 洪家兄弟自收藏
洪英解
英字即英雄,即谓洪家英雄也。(注1)
洪门入会有三十六誓,此三十六誓组成了洪门与众不同的独特制度和风貌。
在这些独特风貌背后,是洪门会众所代表的一定时代重,特定阶层的人群,
主要是下层民众的宗教信仰、文化心态和伦理道德观念。由于时代变迁,
流传下来的三十六誓并不完全相同,不同之处多为用语和文字,
也有的是个别条目略有不同。
现抄录其一如下:
第一誓 自入洪门之后,尔父母即我之父母,尔兄弟姊妹即我之兄弟姊妹,
尔妻我之嫂,尔子我之子侄,如有背誓,五雷诛灭。
第二誓 倘有父母兄弟,百年归寿,无钱埋葬,一遇白绫飞到,
以求资助者,无钱出力,如有诈作不知者,五雷诛灭。
第三誓 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论士农工商,以及江湖之客到来,
必须留住一宿两餐。如有诈作不知,以外人看待,死在万刀之下。
第四誓 洪家兄弟,虽不相识,遇有挂出牌号,说起投机,而不相认,
死在万刀之下。
第五誓 洪家之事,父子兄弟,以及六亲四眷,一概不得讲说私传。
如有将衫仔腰平与本底,私教私授,以及贪人钱财,死在万刀之下。
第六誓 洪家兄弟,不得私做眼线,捉拿自己人,即有旧仇宿恨,
当传齐众兄弟,判断曲直,决不得记恨在心,万一误会捉拿,
应立即放走。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第七誓 遇有兄弟困难,必要相助,银钱水脚,不拘多少,各尽其力。
如有不加顾念,五雷诛灭。
第八誓 如有捏造兄弟逆伦,谋害香主,行刺杀人者,死在万刀之下。
第九誓 如有奸淫兄弟妻女姊妹者,五雷诛灭。
第十誓 如有私自侵吞兄弟银钱什物,或托带不交者,死在万刀之下。
第十一誓 如兄弟寄托妻子儿女,或重要事件,不尽心竭力者,五雷诛灭。
第十二誓 今晚加入洪门者,年庚八字,如有假报瞒骗,五雷诛灭。
第十三誓 今晚加入洪门之后,不得懊悔叹息。如有此心者,死在万刀之下。
第十四誓 如有暗助外人,或私劫兄弟财物者,五雷诛灭。
第十五誓 兄弟货物,不得强买争卖。如有恃强欺弱者,五雷诛灭。
第十六誓 兄弟钱财物件,须有借有还。如有昧心吞没,五雷诛灭。
第十七誓 遇有抢劫、取错兄弟财物,立即送还。如有存心吞没,死在万刀之下。
第十八誓 倘自己被官府捉获,身做身当,不得以私仇攀害兄弟,
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第十九誓 遇有兄弟被害捉拿,或外出日久,所留下妻子儿女,
无人侍靠,必须设法帮助。如有诈作不知,五雷诛灭。
第二十誓 遇有兄弟被打骂,必须向前,有理相帮,无理相劝,
如屡次被人欺侮者,即代传知众兄弟,商议办法,或各出钱财,
代为争气,无钱出力,不得诈作不知。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第二十一誓 各省外洋兄弟,如闻其有官家缉拿,立即通知,
俾早脱逃。如有诈作不知,死在万刀之下。
第二十二誓 赌博场中,不得串通外人,骗吞兄弟钱财,
如有明知故犯,死在万刀之下。
第二十三誓 不得捏造是非,或增减言语,离间兄弟。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第二十四誓 不得私做香主。入洪门三年为服满,果系忠心义气,
由香主传授文章,或前传后教,或三及第保举,以晋升为香主。
如有私自行为,五雷诛灭。
第二十五誓 自入洪门之后,兄弟间之前仇旧恨,须各消除。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第二十六誓 遇有亲兄弟与洪门兄弟相争或官讼,必须劝解,不得帮助一方。
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第二十七誓 兄弟据守之地,不得借端侵犯。如有诈作不知,使受危害,五雷诛灭。
第二十八誓 兄弟所得财物,不得眼红,或图分润。如有心怀意念,五雷诛灭。
第二十九誓 兄弟发财,不得泄露机关,或存心不良。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第三十誓 不得庇护外人,欺压洪家兄弟。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第三十一誓 不得以洪家兄弟众多,仗势欺人,更不得以行凶称霸,须各安分守己。
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第三十二誓 不得因借钱不遂,怀恨兄弟。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第三十三誓 如有奸淫洪家兄弟之幼童少女,五雷诛灭。
第三十四誓 不得收买洪家兄弟妻妾为室,亦不得与之通奸。
如有明知故犯,死在万刀之下。
第三十五誓 对外人须谨慎言语,不得乱讲洪家书句,及内中秘密,
免被外人识破,招引是非。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第三十六誓 士农工商,各执一艺,既入洪门,必以忠心义气为先,
交结四海兄弟,日后起义,须同心协力,杀灭清朝,早日保明主回复,
以报五祖火烧之仇。如遇事三心二意,避不出力,死在万刀之下。
以上三十六誓,标榜忠义,尊重伦理,注意保密,并以残酷惩罚来提醒不要犯誓。
自民国以后,山堂的入会誓词也已经有所改变。
例如:
余誓以至诚,加入洪门,奉行五祖遗教,
遵守洪门法规,服从大哥命令,
互信互助,精诚团结,复兴民族,振兴中华,
如有越礼反教,愿受严惩,
并敬砍红香为证,此誓。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